今天来聊一部年代久远的电影。
众所周知,1994年是“上帝想看电影”的一年,那年拍出了无数经典佳作。
但对于更资深一些的影迷同学们来说,1957年,同样是电影界的传奇大年。
这一年堪称真正的大师云集,库布里克拍出《光荣之路》;比利·怀德拍出《控方证人》;费里尼拍出《卡比利亚之夜》;大卫·里恩拍出《桂河大桥》。
伯格曼更是一口气拍出了两部神作,《第七封印》和《野草莓》。
上面这些片子我们有机会都会解说。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在这一年,其实还有一位叫西德尼·吕美特的电视剧导演,也拍了一部自己的长片处女作。
放在今天来看,这也依然是一部堪称完美的电影,几乎是拿放大镜看,都找不到它任何的缺点。
它就是我们这期要解说的影史名作--
《十二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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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是一部没有真相的电影,导演直到最后都没有告诉观众那个男孩究竟是不是凶手。因为这的确也不是电影的主题。
这不是一部揭秘探案最后让人恍然大悟的悬疑片,它要讲的东西,比一个简单的悬疑故事要宏大得多。
它关于法律,关于生命,甚至关于我们的文明。
首先要再次重申一下,电影中的每一次投票都是基于“疑罪从无”的原则。
陪审员的职责不是找出真正的凶手,而是在现在的信息之下,合理怀疑嫌疑人有没有可能不是凶手。
所以电影最后12个人全票通过小男孩无罪,并不代表小男孩真的无罪,而是说他可能无罪。
法律的目的是让坏人得到惩罚,但它没有任何权利让一个好人蒙受冤屈,所以在最大程度缉拿真凶的前提下,疑罪从无,不错杀一个好人,则是法律这个冰冷武器,最有光芒也最温柔的部分。
它背后的逻辑,是对每一条生命的无差别的尊重和敬畏。
电影的主题也正是如此,敬畏事实,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电影中的好几段精彩无比的台词。
比如在7号说自己是为了打破局面才支持男孩无罪时,11号勃然大怒。
他当时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我誓死捍卫你表态的权利,哪怕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左,但你不能拿别人的生命为儿戏。
还有在3号咬牙切齿地想让男孩判死刑时,一贯态度温和的8号同样发怒了。
因为他发现3号此时不是在依据事实说话,而是单纯想倾泻自己的私愤,沦为了一个愤怒而狭隘的公共复仇者。
最后还有在10号发表了一连串歧视穷人的言论后,几乎所有人都离开了座位来表示抗议。
这一段没有台词,却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因为此刻他们表达愤怒的形式,是不屑与之争辩的沉默。
所以片名中《十二怒汉》的“怒”,有简单本能的愤怒,也有更深一层的充满着理性和审视的愤怒。前者往往夹杂着偏见与私愤,而后者,则是对于真理和良知的捍卫。
所以电影其实还表达了一个观点,就是对于一个案件或者所谓热点事件,我们应该警醒那种浮于表面的愤怒。
片中这桩“少年凶杀案”只是一个象征性的代指,时至今日,乃至以后永远,它都会频频发生。
正是因为对于恶的愤怒如此本能又排山倒海,所以对于恶的审视和对于事实本身的尊重,才如此难能可贵。
法律是规则,而我们要誓死捍卫的,则是保证这个规则的公平,而抵达公平的途径,唯有真相。
电影的最后一个主题也最为宏大,是文明。
文明是个复杂的词语,但它可以有简单的所指,就是我们和其他物种一同穿越浩瀚历史时,只有人类才留存下来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叫做文明,它是我们区别野兽的理由。
所以单纯泄愤不是文明,保持审视和理智才是,叫嚣着要处死小男孩的行为也不是文明,思考他有没有被冤枉才是。
简单来说,文明的位置,就是我们永远要比本能多走一步或者几步,才能抵达它。
在这场辩论中,这12个男人都经历了一场巨大的震荡,他们的价值观被碰撞被撕裂,他们的良心被审视也被折磨,但最终从结果来看,他们费劲口舌、挖空心思,实际上只干了一件很小的事情,就是挽救了一个小男孩的生命,而且这个男孩还有可能是凶手。
但我们也不难发现,这个男孩其实只是一个载体,它所折射的,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怜悯、善良、自省与慈悲,这些都是文明的源头。
而文明累积的过程,其实也无非就是救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小男孩”。
这12个男人的确只干了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其实他们在为我们的文明添砖加瓦。
电影有一幕让人过目难忘,就是最后把镜头摇向了那张长长的桌子,尽管桌上看起来一片狼藉,但不可否认,它在那一刻也带给了我们一些感叹和奇异的美感。
其实道理很简单,虽然刚刚的辩论只有一个半小时,地点也局限于这个略显拥挤的小屋子里,但如果将时间与空间无限放大,那些桌上的铅笔和纸团,其实就是我们的金字塔和巴特农神庙。
他们都是某种美的无声见证者,它们也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作文明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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