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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羲之,王羲之的最后十年

作者:微社区  时间:2021/3/14 21:26:30 热度:578

明 陈老莲 王羲之像

文/刘涛(中央美术学院副教授)美术报

  从永和七年到永和十七年,王羲之(49岁至59岁)最辉煌也是最后的10年中,在其人生最后的归属地——会稽,都留下了什么样精彩有趣的篇章?

  这个农历三月,我们跳出王羲之的《兰亭序》,跳出他的书法,听中央美术学院副教授刘涛讲述一个更生动、更鲜明的王羲之。

  王羲之四十九岁那年(永和七年,公元351年)来到会稽,任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王羲之“初渡浙江,便有终焉之志”,打算终老此地。他五十九岁在会稽去世,葬于会稽。会稽十年,是王羲之人生的最后阶段。

王羲之出守会稽

  王羲之出守会稽,事出偶然。会稽内史王述丧母,去职守丧,扬州刺史殷浩派王羲之接替王述的职务,出守会稽郡。王羲之下车伊始就打定主意终老会稽。他为何喜欢会稽?一是会稽郡地处浙东,远离南北征战的江淮地区,较为安宁;二是会稽多山水,风景好,且濒海,与王羲之天师道的信仰相合;三是当时文义冠世的名士,如谢安、孙绰、李充、许询、支遁等,皆筑室会稽。

(一)务实的为政作风

  王羲之主政会稽,干了哪些事情,唯于《晋书·王羲之传》所录书信有所反映,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劝阻朝廷北伐。当时殷浩与桓温都想帅军北伐,争夺北伐的主导权。其时桓温的势力较大,朝廷忌惮他,辅政的会稽王司马昱为抑制桓温,任用名士殷浩做扬州刺史,并支持殷浩帅军北伐。这时,王羲之写信殷浩,申告“国家之安在于内外和”的道理,希望他缓和与桓温的矛盾,殷浩不听。殷浩不懂军事,他出征之前,羲之以为必败,再次写信劝阻,殷浩执意出征,结果失败。殷浩复图再举,羲之又写信劝告:“政以道胜,宽和为本,力争武功作非所当”。同时写信给主持朝政的会稽王司马昱,陈述不宜北伐,主张退保江淮。

  王羲之看到,军兴动摇东晋国力之本,造成内部种种矛盾,虽然他的主张未得高层采纳,却显示了他的政治见识。

  第二,会稽政务。可以归纳如下:

 1.东土饥荒,王羲之开仓赈贷;2.当时朝廷赋役繁重,会稽尤甚,羲之每上疏争取减免,事多见从;3.巡检诸县,发现仓督监守自盗,动以万计,羲之上书朝廷,主张杀一儆百;4.郡内断酒,节省粮食上万斛;5.建议朝廷减轻刑名,防止逃亡,充实都邑人口;6.建议整治漕运。

  王羲之在会稽的作为,可以见出务实的为政作风。

(二)召集“兰亭之会”

  王羲之到会稽的第三年(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的上巳日(三月初三),以“修禊事”在山阴兰亭召集“兰亭之会”,赴会者41人,有东土名流、属官、前官员,以及羲之诸子,流觞曲水,赋诗饮酒。

  汉晋人宴饮之事很多,盛行集会,而修禊是春日于水边祓去宿垢的古风俗,年年举行。永和九年这次“兰亭之会”,因为写下千古名迹《兰亭序》,故而著名后世。

  这次兰亭雅集活动,有了诗歌的兰亭——留下《兰亭诗集》,有了文章的兰亭——留下王羲之《兰亭集序》、孙绰《兰亭后序》,有了书法的兰亭——留下王羲之行书《兰亭序》稿本,还有了书法圣地的兰亭。古人曾经说:若无王羲之,兰亭则芜没于空山。

  集会修禊的兰亭地貌,王羲之《兰亭序》写道:“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孙绰《兰亭后序》也有描述:“暮春之始,禊于南涧之滨,高岭千寻,长湖万顷。”这与现在兰亭的地貌显然不符。

  当年集会之地的兰亭,究竟在哪里,很多人写过考察的文章。我取历史地理学家陈桥驿之说。他在《水经注校证》中说:兰亭原是亭堠之亭,县以下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作为名胜古迹的兰亭,东晋一代曾经三变:原在天柱山下的鉴湖(即长湖,宋代起流行鉴湖之名)湖口,后迁亭于湖中兰渚,又从湖中迁到天柱山顶。南朝陈、梁之间,兰亭又迁到湖中。北宋末叶,兰亭移建天章寺,并建鹅池、墨池,引溪流相注。明朝嘉靖年间,绍兴知府沈某在天章寺故址以北重建兰亭,此后亭址再未变迁,清朝又数次修建,形成我们今天所见的兰亭格局。

(三)辞官誓墓

  永和十一年(公元355年)春,王羲之称病辞官。他身体确实有病,可是辞官后不远千里到处游玩,可见“病”是托词,实际上是他与前任会稽内史王述的矛盾所致。

  永和十年(公元354年)王述出任扬州刺史之后,羲之心情不爽,耻为其下。而且王述找茬报复羲之,检察会稽郡的“刑政”,弄得主吏疲于应对,让羲之感到羞辱。羲之把心头的闷气撒向诸子:“我比王述,不差分毫,而今官位悬殊,都是你们不及王述的儿子王坦之造成的。”羲之不能忍受王述的羞辱,于是“骨鲠”起来,撂挑子不干了,主动终结了自己的仕途,表示他的“抗议”。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羲之写了一篇誓文,并到父母墓前郑重宣读,发誓不再做官。

  《晋书·王羲之传》录有《告誓文》。唐人笔记说,《告誓文》墨迹在唐朝时还藏在谁谁谁家,现在是见不到了。后来有行书《告誓文》的单刻帖本,是伪作。

晋 王羲之 七十帖

  拓本释文:足下今年政七十耶,知体气常佳,此大庆也。想复勤加颐养。吾年垂耳顺,推之人理,得尔以为厚幸,但恐前路转欲逼耳。以尔要欲一游目汶领,非复常言。足下但当保护,以俟此期,勿谓虚言。得果此缘,一段奇事也。

(四)赋闲会稽

  辞官赋闲之后,羲之最初住在山阴城北蕺山下,后来迁出山阴。传世的王羲之草书《初月帖》,写于山阴,其中有一句“昨至此”,表示到了山阴。如果那时还住在山阴,按他的用语习惯,回到家应该说“昨还”,可见《初月帖》是羲之出游期间路过山阴写的一封信。

  王羲之常和友人结伴外出旅游。《晋书·王羲之传》记载:“羲之既去官,与东土人士尽山水之游,弋钓为娱。”

  王羲之晚年“与道士许迈共修服食,采药石不远千里,遍游东中诸郡,穷诸名山,泛沧海”。可见他的游山玩水也是为了采集服食所需的药石。羲之写给益州刺史周抚的书信(唐人装成《十七帖》),就有索取药材、收到药材的记录。

  魏晋士族阶层有服食之风,即吃一种叫“五石散”的药。吃药后,须喝温酒,于是身体发热,要到外面去散步,叫做“行散”,感觉身体飘飘欲仙。服食是为了养生,能得一时的快感,却大大伤害身体,王羲之晚年身体不好,也是服食的后果。

  羲之晚年的生活情形,在他写给谢万的信中还透露了其他一些信息:“比当与安石东游山海,并行田视地利,颐养闲暇。衣食之余,欲与亲知时共欢宴,虽不能兴言高咏,衔杯引满,语田里所行,故以为抚掌之资,其为得意,可胜言邪!”可见,羲之与谢安在会稽郡内置有田产,要巡察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农田的地利条件,这是士族“颐养闲暇”的物质基础。他还时常与朋友宴会,衔杯饮酒,谈论巡察农田的见闻。

  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又是一番景象:“顷东游还,修植桑果,今盛敷荣,率诸子,抱弱孙,游观其间,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娱目前。虽植德无殊邈,犹欲教养子孙以敦厚退让。”

(五)王羲之晚年的两个心愿

  晚年的王羲之有两个心愿:一个是为王献之完婚,一个是到四川登汶岭、游峨眉。这两个心愿,文献里没有记载,是从王羲之尺牍里读到的。

  王羲之晚年写给妻弟郗愔的尺牍《中郎女帖》是专门谈献之的婚事:“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此亦当在君耶!”大意是:郗昙的女儿嫁与谁家的意向定下了吗?现在谈婚论嫁正是时候,过此时机不会复得。我以前与您谈的那些想法,您向郗昙谈过没有?我想,此事成否,大抵要看您的意见。王羲之写给益州刺史周抚的尺牍《儿女帖》说:“吾有七男一女,唯一小者,尚未婚耳。过此一婚,便得至彼。”所谓“小者”就是献之。将这两封信的内容结合起来看,可以知道羲之晚年正在为献之的婚事操心,写信催促郗愔定下这门亲事。

  第二个愿望是远游四川汶岭、峨眉山,这在他写给周抚的两件尺牍里多次提到。《蜀都帖》说:“想足下镇彼土未有动理耳,要欲及卿在彼,登汶岭、峨眉而旋,实不朽之盛事。但言此,心以驰于彼矣。”逝世那年写的《七十帖》还在说:“以尔要欲一游目汶领(岭),非复常言。足下但当保护,以俟此期,勿谓虚言。”

  从上述王羲之尺牍文可以知道,这两件事情他是这样安排的:先为献之完婚,尽到父亲的责任,然后去成都“登汶岭、峨眉”。可是天公不作美,献之未成婚,他就去世了,登汶岭、游峨眉的心愿也成了泡影。

  晚年的王羲之,病痛缠身,尺牍中屡屡提及。对于疾病,他束手无策:“仆下连连不断,无所一欲,噉则不消化,诸弊甚,不知何以救之”。他说看不到康复的希望:“吾遂沉滞兼下,如近数日,分无复理”。羲之最后病死,得了解脱。

王羲之会稽时期的书法

  我对王羲之传世书帖做过一些考察,大多写于会稽时期,最著名的一件作品当然是大名鼎鼎的行书《兰亭序》。南朝书学文献所记王羲之书法轶事,如蕺山题扇、戏书棐几、写经换鹅、掣笔不脱等等,都发生在会稽时期。

  南朝人看到的羲之书迹比我们所见多得多,但他们不是一味称赞。南朝宋虞和《论书表》说:“羲之所书紫纸,多是少年临川时迹,既不足观,亦无所取。”虞和否定的“少年临川时迹”,指羲之三十岁左右做临川太守时期的书迹。

  虞和还说到“羲之书,在始未有奇殊,不胜庾翼、郗愔”,这是将三人同年龄段的书迹相比,羲之不胜庾翼、郗愔。虞和说羲之“末年”的书法“乃造其极”,末年指王羲之会稽时期的书迹。

梁朝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也说羲之前期书法不怎么样,晚年书法皆是“好迹”。

  羲之书法声望的转折点在什么时候?我认为是在四十岁之后。那时,羲之赋闲京师建康,庾翼则出镇荆州,领兵在外。南齐书家王僧虔《论书》记载,庾翼在荆州得知庾氏子弟学王羲之书之后,很是生气,修家书与都下:“小儿辈乃贱家鸡,皆学逸少书。须吾还,当比之。”这件事,唐朝许嵩《建康实录》(卷八)也有记载:庾翼“善草书,子弟皆效之。后王羲之书盛,内外官重,翼甚不平,在荆州,寄书于家,曰:‘儿子辈贱家鸡,好野鹜。’”庾翼书法位望原在羲之之上,现在庾家子弟皆学王羲之,透露出王羲之四十以后书名始盛的消息。

  到了穆帝永和年间,特别是永和七年(351年)羲之来到会稽之后,他的书法进入高峰期,故而陶弘景说,羲之“好迹,皆是向在会稽时永和十许年中者。”

  依据古人的记载,我对王羲之的书法人生作了一个大致的分期。

  (一)习字的青少年阶段:二十岁(322年)之前,师法两位老师,先是卫夫人,后是叔父王廙。

  (二)书法不足观阶段:三十岁(332年)以前,羲之书“未有奇殊”,“不胜庾翼、郗愔”。

  (三)初露头角阶段: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333—342年)。王羲之学古有成,章草达到还张芝草书旧观的程度,庾翼赞叹“焕若神明”。王羲之章草《豹奴帖》、行书《姨母帖》恐是这一时期的书迹。

  (四)名声大振阶段:四十岁到四十八岁(342—350年)。此一时期,羲之的三体书法“俱变古形”,自成一家之法,声望鹊起,朝野仿效。虞龢《论书表》记载:羲之尝自书表与穆帝,帝使张翼写效,一毫不异,题后答之。羲之初不觉,更详看,乃叹曰:“小人几欲乱真。”张翼因善于模仿王羲之书法而成名。

  (五)遒美之极阶段:四十九岁至五十九岁的会稽时期(351—361年)。王羲之遒美之作大多写于这一时期,如著名的《兰亭序》(353年),以及《初月帖》《寒切帖》《蜀都帖》《儿女帖》《中郎女帖》《七十帖》等等。(本文节选自刘涛《会稽:王羲之最后十年》)

晋 王献之 中秋帖 原大(27×11.9cm) 纸本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埋藏于盛名之下的王献之

文/刘正成(《中国书法全集》主编)

  今天提及“二王”,往往讲的是王羲之,很少涉及王献之。关于王羲之与王献之艺术创作的研究、其后价值评论的消长,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既与艺术本体的认知有关,也与不同时期政治、社会和艺术发展有关。

东晋末至晚唐400年间对二王评价的消长

  什么是二王评价的消长?评价好坏分三个时期:一是王羲之死后,东晋末至南朝宋齐近百年间,王献之名声高于乃父。二是自梁武帝至唐太宗的初唐约200年间,褒大王贬小王。三是盛唐至晚唐一百年间,虽大王已为书圣,但对二王各有褒贬。

  南朝士人皆崇尚王献之,南朝虞和讲“洎乎汉魏,钟、张擅美,晋末二王称英。”这是一个总的背景。

  到梁代陶弘景时:“比世(宋齐两朝)皆高尚子敬,子敬元常,继以齐名。(钟繇)贵斯式略,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海内已经不知道钟繇,甚至不知道王羲之了,而只知道王献之。此时追随献之书风的有羊欣、阮研等一大批书法家。所以在那个时候王献之声名更高。

  初唐时情形发生变化。二王在书法上各有优劣。唐李嗣真《书后品》“其(羲之)飞白也,犹夫雾繫卷舒,烟空照灼,长剑耿介而倚天,劲矢超腾而无地,可谓飞白之仙也。”草书王羲之是仙。而后面说“子敬草书逸气过父”,他认为草书来说王献之超过王羲之:“如丹穴风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知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涛簸岳。故谢安石谓公当胜右军,诚有害名教,亦非徒语耳。”

  梁武帝、唐太宗是晋唐时代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帝王,他们对“二王”有近乎相同的看法。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说:“王羲之书字势雄强,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唐太宗说得更绝对,他以一个帝王之尊为王羲之做传论,空前绝后。《王羲之传论》云:“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惟王逸少乎!”唐太宗一锤定音:王羲之是尽善尽美,是真正的书圣。

  他们对王献之如何评价?这些评价引起后世对王献之的忽视。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王献之绝众超群,无人可拟。”这是说王献之的厉害之处,但“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而不可耐。”他以“河朔少年”比喻王献之书法不成熟。唐太宗《王羲之传论》则有更进一步的贬低,他认为王献之的毛病太多:“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搓挤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羸而不放纵。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

  盛唐以后儒家思想教条在消退,人们的观点又发生变化了,重新看到王献之的重要性,发出与唐太宗不同的声音。张怀瓘《书议》云:“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

  王献之确立了新书体大草

  大草书王羲之不如王献之。

  王羲之的草书,张怀瓘《书议》云:“诸子亦有所不足:或少运动及险峻,或少波势及纵逸,学者宜自损益也。异能殊美,莫不备矣。然道合者,千载比肩,若死而有知,岂无神交者也?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王羲之的草书和王献之的比较,可以看出“女郎材”和“丈夫气”。王羲之《行穰帖》少于运动及险峻是“女郞材”,王献之《中秋帖》一笔写完,一行到底,多波势及纵逸是“丈夫气”。这是王羲之草书到王献之草书的最大的变化。

  王羲之可以说是创造了今草,但是今草还没进入大草,王献之创立了大草。王羲之今草尚有章草的痕迹,其《初月帖》、《姨母帖》,都是王羲之草书的主流形态。王羲之今草是行草,没有完全的大草。《七月帖》、《上虞帖》都是在行书中加了草书,是行草。这个时候王献之提出了一个建议。张怀瓘《书断》论中写道:献之尝白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

  王献之向父亲提了一个重要的建议:小草、章草要改变,改成独立的大草。少年王献之给王羲之的这个建议如当头棒喝。直到王羲之去世,王献之才18岁,如此年少就提了对父亲非常重要的、关于书体完善的意见,但是王羲之没有完全接受。在改体中间是存在困难的:“今穷伪略之理,于往法固殊。”要改的话会跟古代书体有不同,这个不同就可能会“不合六书”,被认为造了很多错别字。王献之《鹅群帖》中“姊”“当”“归”“献”“须”“彼”这6个字,用西汉许慎《说文解字》的字法来看都是不合六书的。王羲之在变新体的过程中,还要更多考虑遵守六书。王献之表示要创作新的书体,从而表达我们情感的艺术意境,就必然和六书有昩,要牺牲文字方面的一些规定,创造大草。这就是王献之最后突破了今草的局限,创造了大草的要点。

  张怀瓘云:“草书者,张芝造也。”又云:“伯英是其祖,逸少、子敬为嗣。”草书王羲之、王献之是继承者,大草方面王献之是创造者,所以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说“王献之能为一笔书。”就是我们后面见到这个大草。

  如果说大草、狂草确是“穷伪略之理,极草踪之致”,不合六书的另一套文字与书法系统的话,从宋代以来的书法史著作基本忽略了中国书法的这一条被熊秉明、韩玉涛先生所称道的浪漫主义的主线。

  如果说这条主线张芝、王羲之是开创者和发展者,王献之则是完成者。如果说王羲之的楷书、行书,其伟大的继承者是颜真卿、苏东坡、米芾和赵孟頫,那么王献之大草书体的伟大继承者就是张旭、怀素、黄庭坚和徐渭。

  我认为:魏晋六朝是中国文学艺术的自觉时期,同时也是西汉以来儒学道统松驰时期,所以有近百年尊崇王献之浪漫主义和表现主义的书风潮流。

  隋唐建立如同汉代一样大一统的国家,儒学政治社会观念自然回归,作为一代英明统治者唐太宗尊崇在继承和创新之间至为中庸的王羲之,是完全合乎历史发展逻辑的。

  到了盛唐,特别是天宝年间唐玄宗时代,可以请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到朝堂赋诗,所以继承王献之大草精神的张旭、怀素起来了,创造从大草到狂草的浪漫主义艺术高峰。这个艺术高峰就是张旭、怀素秉承王献之传统而创立的,其后有黄庭坚、徐渭这一系列的狂草书家是另外一个草书的高峰。(本文根据作者《王羲之的前世与今生》讲座录音整理,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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